2019年装备更新招标公告

2019年装备更新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安局2019年装备更新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拉萨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4月02日22: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3日09:30至2020年04月10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8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3日10:00
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512.3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1—*******
采购单位拉萨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纳金东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警官 ****-*******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栋6楼602-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女士 0891—*******
附件:
附件1拉萨市公安局2019年装备更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docx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拉萨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拉萨市公安局2019年装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安局2019年装备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拉财代采字[2020]2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拉萨市公安局

地址:拉萨市纳金东路7号

联系方式:徐警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女士 0891—*******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栋6楼602-6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一:电动巡逻车、电动平衡车等;包二:约束控制器、便携式灭火器、战术防弹衣、防弹防刺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1供应商须为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安部警用装备协议供货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2.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09:30至2020年04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拉萨市公安局委托,拟对拉萨市公安局2019年装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安局2019年装备更新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拉财代采字[2020]21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包;

五、采购预算金额:512.39万元(包一:185.20万元;包二:327.19万元);

六、采购项目性质及内容:货物类采购;

包一:电动巡逻车、电动平衡车等;包二:约束控制器、便携式灭火器、战术防弹衣、防弹防刺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20年4月2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供应商须为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安部警用装备协议供货企业

十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拉萨市公安局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

地址:拉萨市纳金东路7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91—*******

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栋6楼602-605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标签: 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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