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年春节租赁大红灯笼用于部分路段悬挂项目招标公告

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年春节租赁大红灯笼用于部分路段悬挂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所需2012年春节租赁大红灯笼用于部分路段悬挂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

2、项目名称: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2012年春节租赁大红灯笼用于部分路段悬挂项目

3、招标内容: 2012年春节租赁大红灯笼用于部分路段悬挂 数 量: 一批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标书售价: 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1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 》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4日09: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投标人必须为大红灯笼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茜、张斐

联系电话: 0755-********

传  真: 0755-********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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