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池线航道西塘镇茜墩护岸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野池线航道西塘镇茜墩护岸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野池线航道西塘镇茜墩护岸工程(重新招标)(投标报名至2011年11月24日下午16:30时止)

嘉善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名称(盖章)

浙江省嘉善县港航管理处

联系地址

嘉善县魏塘镇平安路136号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招 标 代 理

名称(盖章)

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嘉兴市百墅花园综合311室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招标

项目

内容

工程名称

野池线航道西塘镇茜墩护岸工程(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西塘镇茜墩村,野池线航道左岸

工程类别

水运工程

投 资 批 复

嘉港航〔2011〕104号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项目

规模

结构

总投资(万元)

67.36万元

单项合同估算价

60万元

其他说明

项目

招标

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质要求

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 期 要 求

计划工期:3个月

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可在嘉善招标采购网上下载(www.jszbw.com))、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两套,办理报名手续(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当场返回。报名时须履行《交易席位证》登记手续,未办理《交易席位证》的,须办理《交易席位证》。报名完成后到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百墅花园综合楼311室)洽购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完成后购买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百墅花园综合楼311室)

报 名 地 点

浙江省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嘉善县环北西路261-263号(电信大楼西侧);电话0573-********、82710770)

报名截止时间

2011 年11月24日16 时 30

发 布 日 期

2011 年11月22日8 时 30

“报名表下载”网址

www.jszbw.com

备注:1、报名办理时间: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法定假日不予办理)

2011年 11月21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承诺营运资金不应小于10万元人民币。(由申请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县级及以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2006年10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350米及以上航道护岸工程

1. 应附:(1)合同协议书、(2)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地市级(含)以上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08年10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水运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水运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职,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近三年(自2008年10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项目总工

1

担任过水运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近三个月(2011年7、8、9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最近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2. 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目前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但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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