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内圩排洪沟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山县内圩排洪沟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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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内圩排洪沟改建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农业[2011]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山县水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山县西埔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从县医院后面暗涵出口至中心市场暗涵出口全场300米,建成4米×2.5米的板涵。总投资概算约3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内圩排洪沟改建等(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东山规划设计院;
2.6.2.代建单位:无 ;
2.6.3.监理单位:待定 。
2.6.4.本工程控制价由预算价下调1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载项目经理若有在建项目或中标公示的在建工程,则根据相关法规由监管部门核实后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县建设局五楼)或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山分公司(东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商住小区A20幢三楼)办理投标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漳建工[2008]44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2011年12月01日11:00时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0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东山县建设局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联社北市分社
账户名称: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山分公司
账 号:****************003439。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县建设局五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水务局
办公地址:东山县西埔镇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9*****199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 138*****462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邮政编码:3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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