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手术室、放疗中心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手术室、放疗中心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南省人民医院现拟就手术室、放疗科防护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参与响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手术室、放疗中心防护设备采购
1.2编号:HNYY-ZBCG-*******
1.3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 使用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1 | 手术室 | 三联医用射线防护屏 | 3 | 32500 | 97500 |
2 | 放疗中心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7 | 2340 | 16380 |
3 | 放疗中心 | 医用性腺防护帘 | 2 | 2160 | 4320 |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和中国信用网下载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以挂网时间为参考点)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以挂网时间为参考点)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2.5如是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复印件,如是法人委托代表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6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或者虽为注册人/生产企业但在其住所及生产地址以外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的,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
2.7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提供证件复印件)
2.8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须覆盖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
3.1时间:挂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3.2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13号楼)一楼大厅左侧走廊东面第一间办公室-医院办公室(招标采购)
3.3谈判文件随报名时领取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谈判的时间、地点
4.1时间:待定,医院确定时间后将通过报名信息(电话、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
4.2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三楼评标会议室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5.1联系人:吴先生
5.2联系电话:****-********
5.3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13号楼)一楼大厅左侧走廊东面第一间办公室-医院办公室(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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