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整合全区调解资源和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供综合性、一站式调解服务,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承办12348天津法网导入的调解案例,与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等进行工作对接。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35.2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健同志在2019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会上对成立区级调解服务中心提出工作要求,指出“11月中旬,在和平区、北辰区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在全市推开。基本完成区级调解服务中心的等级设立,在今年12月底实现我市区级调解服务中心全覆盖。”结合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成立调解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全市各区必须在2019年年底之前成立区级人民调解服务中心,实现我市区级调解服务中心全覆盖。根据《指导意见》工作安排,区政府2019年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南开区调解服务中心事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拨付调解服务中心,每年240.2万元(其中包括延续原专职调解员工资235.2万元,以奖代补经费5万元)。经我局引导发动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力量发起组建了“天津市南开区信通调解服务中心”。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在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职责为:负责整合全区调解资源和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供综合性、一站式调解服务,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承办12348天津法网导入的调解案件,与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等进行工作对接。由于该中心为各区司法局按要求引导发动成立的唯一一家为该区进行调解服务的机构,因此,政府采购方式只能变更为“单一来源”。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信通调解服务中心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24号106-107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信通调解服务中心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24号106-107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20年04月04日起至2020年04月13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南开区二纬路24号 2)联系人:周晖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2号 2)联系人:葛树进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20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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