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硖石街道公共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姜家浜河道招标公告
新建硖石街道公共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姜家浜河道招标公告
新建硖石街道公共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姜家浜河道
发布日期:2011-11-22
建设单位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工程名称 新建硖石街道公共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姜家浜河道
工程内容 河道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 海宁市硖石街道,市党校东侧
概算投资 990000(元)
工程规模 河道开挖总土方量10200m3,其中水下土方3600m3,水上土方6600m3,回填总土方量400m3。新建标准护岸一长度约373m和空方段特殊护岸60m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河道桩号K0+000-K0+269.96,设计河道全长269.96m。
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资质要求 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聘用水利三级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联系地址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梅园路206号)
报名地址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梅园路206号)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3日 - 2011年11月25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1123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
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外省单位可不提交工作手册);5、企业三类人员A类、B类、C类证书;6、报名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外省水利企业必须在开标前办理完进浙安全备案手续。同时洽购招标文件并领取施工图纸。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详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 “三类人员”证书 | 有效期内“三类人员”A、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 |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三级聘用项目经理,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
6 | 项目经理(建造师)类似业绩 | 2007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或质监报告出具日为准)承建过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为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阶段性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质评报告(需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三者缺一不可。 |
7 | 资信证明 | 具有3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企业财务承诺书 |
8 | 进浙安全备案 | 外省水利企业必须在开标前办理完进浙安全备案手续 |
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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