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消杀、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消杀、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的委托,为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消杀、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2.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约为*******元(实际发生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2.3采购内容:公厕消杀药品及工具、设施维修材料等(详见采购需求);


2.4招标范围: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5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质量目标:达到或超过国标标准;


2.7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公告公示期限: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6.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


联系人:刘春秀


联系电话: 181*****759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维修 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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