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防洪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公告
新区防洪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公告
招标人: 铜山县新区防洪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处 共浏览13次
工程名称: 铜山县新区防洪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处
工程地点:
项目批准机关: 铜山县新区防洪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处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1/11/29 9: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1/11/29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1:3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
联系人: 0
联系电话: ********
公告发布日期: 2011/11/22
公告结束日期: 2011/11/28
公告详细内容: 铜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铜山县新区防洪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处的 铜山城区长安路自来水加压泵站及管道工程 已经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铜政发 [201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铜山区长安路;
(2)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3)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2月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
(6)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7)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9)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2)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3)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一)技术标 20分
(二)商务标 7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三)投标人及注册建造师业绩 10分
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理好并到徐州市铜山区招投标办备案);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
(12)提供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无犯罪记录的视为资格预审合格者)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3)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1年11 月 29 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报名现场,并于2011年11月22日09时至 11月28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8日17时00分。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须在2011年11月29日16时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进账回执单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叁拾万元整。
(3)无论任何理由,报名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由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6)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农行最南边窗口);
9、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进行资格预审。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
12、招标人地址:铜山新区
联系人:杨子军 电话:****-******** 邮编:221116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新区同昌西路169号三楼
联系人:周 红 传真:0516-******** 电话:****-******** 邮编:221116
负责人(盖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2011年11月22日
备注: 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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