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小学标准化建设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常乐镇小学标准化建设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常乐镇小学标准化建设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受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就常乐镇小学标准化建设器材采购项目(常乐小学、平山小学、麒麟小学)(二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常乐镇小学标准化建设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采购项目编号:CLZCG********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293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自行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专栏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请供应商自带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400 元整,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账户名称:海门市财政局
开户行:南京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4月 16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请投标单位从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西大门自行进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139*****600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59*****53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门市东海路江城逸品40幢南一楼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