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易门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
易门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2011)35
工程地址:
易门县城过境路以南与易兴路以西区域常青路两侧
招标类别:
勘察,设计
工程性质:
房屋建筑
工程规模:
14041.02平方米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1-11-22 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1-11-28 17:00
报名地点: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86号云南电视机厂1号楼5楼)
联系人:
禹海波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1、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勘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原件(资格证、职称证)、投标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还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2008年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同类型勘察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企业,并具备中级职称,2008年以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同类型勘察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并提供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的勘察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企业,并具备中级职称,并提供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勘察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员、实验员、记录员、勘探机长,并提供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08年-2010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投标人近三年(2008~2010)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证》,并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详细信息:
易门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位于易门县城过境路以南与易兴路以西区域常青路两侧。项目占地面积37.82亩,总建筑面积 14041.02平方米,其中新建业务技术用房6793平方米、办公用房3538平方米、辅助用房1100平方米、地下车库2609平方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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