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凤凰乡、樟木林镇片区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昭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凤凰乡、樟木林镇片区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贺州市昭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凤凰乡、樟木林镇片区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昭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凤凰乡、樟木林镇片区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NT2019备-91号
三.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如下表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采购范围 | 贺州市昭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凤凰乡、樟木林镇片区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服务资料编制。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1.项目背景 本采购项目贺州市昭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凤凰乡、樟木林镇片区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建设规模 本采购项目新增农用地面积规模约352.6008公顷,片区包含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贺州市昭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凤凰乡、樟木林镇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表”。项目施工总费用约人民币11690.86万元。 3.工作服务期: (1)工程复核部分: 1)每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均有可能同步开展,在工程复核及验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复核工作的,经发包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2)项目发包人发出《工程复核任务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组建完成经项目发包人备案通过的该项目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复核及验收工作,从该项目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阶段工程复核工作并撤离项目施工现场; 3)现场复核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出具《阶段性工程复核报告》; 4)自《复核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送项目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期间每收到甲方发出异议函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2)工程验收部分: 1)项目发包人发出《工程验收任务通知书》之日起应立即开展工作,并协助业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提供施工管理资料及监理资料等成果,并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成果齐全后1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并形成整套的竣工验收资料(初审稿);在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5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送审稿); 2)通过竣工验收审查后,7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审定稿); 3)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程验收工作的,经发包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土地工程复核、工程验收工作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载列标准进行计算结果,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22.54万元【其中,工程复核费为74.18万元,工程验收费为148.36万元】。该款项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外注册成立(以其《营业执照》载明住所为准)投标人,还须持有其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进行诚信备案的证明材料;
(3)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工程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应覆盖《土地整治工程 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1056—2014)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4)根据桂国土资发〔2012〕116号和桂国土资发〔2014〕39号文件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三年内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列入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级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或土地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无要求。
4.诚信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得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报名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八.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十.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招标人: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路12号东方广场2楼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联系人: 龚恺良 联系人:罗艺鹏
电话:****-******* 电话:****-*******
邮箱:zx*******@126.com 邮箱:gxzchzfgs@163.com
招标人: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0年4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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