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馆机关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项目编号:MZTJ-DL-20200300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档案馆机关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项目编号:MZTJ-DL-20200300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档案馆机关 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档案馆机关委托,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MZTJ-DL-********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微信新媒体等建设天津档案方志宣传服务展示平台,实现档案方志业务工作网上宣传,档案方志信息资源的网上发布利用,档案方志成果的网上展示,档案方志服务的网上展现,满足档案方志工作的网上需要。主要内容: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应用系统开发及后续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6060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本项目为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主要内容: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应用系统开发及后续维护服务,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微信新媒体等建设天津档案方志宣传服务展示平台,实现档案方志业务工作网上宣传,档案方志信息资源的网上发布利用,档案方志成果的网上展示,档案方志服务的网上展现,满足档案方志工作的网上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近三个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4-03到 2020-04-1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具体详见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 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zb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逯遥,联系方式:183*****325)。每包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7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4-27 09:30
3.开标地点: 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逯遥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档案馆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1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档案馆机关、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天津市档案馆网站应用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主要内容: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应用系统开发及后续维护服务,服务期: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网站系统上线试运行。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微信新媒体等建设天津档案方志宣传服务展示平台,实现档案方志业务工作网上宣传,档案方志信息资源的网上发布利用,档案方志成果的网上展示,档案方志服务的网上展现,满足档案方志工作的网上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标签: 应用系统开发 档案馆 机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