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招标公告

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泗阳县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YA********5
工程名称 泗阳县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
招标人名称 泗阳县伊斯兰教协会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泗阳县众兴镇桃源村桃北路
工程规模 灵堂265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SYA********501 灵堂面积265平方米 公开招标 95 2011-11-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22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4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11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11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泗阳县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
第三次施 工 招 标 公 告
工程编号:2011-ZSSY045

泗阳县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众兴镇桃源村桃北路。
(二)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65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四)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2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
四、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单位初次本年度报名时需提供)。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十二)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委托代理人须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单位(个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带齐下列材料:
①、单位(个人)书面申请;见附表一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③、招投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350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符合要求的,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评审投标书及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按照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排序中投标报价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按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的投标最低控制价为: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96%(在开标现场抽签决定)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凡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
八、付款方式:±0时付10%,主体完工付40%,验收合格后付45%,剩余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招标人:泗阳县伊斯兰教协会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联 系 人:张雷 联系电话:****-******** 152*****225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1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本 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在泗阳县建设工程中开展 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需向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本 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建设工程中开展 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特此申请
(印)
年 月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泗阳县东方现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联系人
张雷
传真 电话
****-******** 152*****225
邮编 2237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1月22日至 2011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1月22日至 2011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招标文件。
专业公告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 [二次公告]
泗阳县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
第三次施 工 招 标 公 告
工程编号:2011-ZSSY045

泗阳县众兴回民公墓建设工程(灵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众兴镇桃源村桃北路。
(二)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65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四)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2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
四、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单位初次本年度报名时需提供)。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十二)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委托代理人须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单位(个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带齐下列材料:
①、单位(个人)书面申请;见附表一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③、招投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350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符合要求的,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评审投标书及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按照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排序中投标报价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按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的投标最低控制价为: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96%(在开标现场抽签决定)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凡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
八、付款方式:±0时付10%,主体完工付40%,验收合格后付45%,剩余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招标人:泗阳县伊斯兰教协会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联 系 人:张雷 联系电话:****-******** 152*****225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1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本 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在泗阳县建设工程中开展 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需向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本 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建设工程中开展 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特此申请
(印)
年 月 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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