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对 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180,0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180,000.00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轿车
    配置要求:
    颜色:黑色技术参数:长/宽/高(mm)4933/1836/1469乘员数:5座轴距(mm):2871轮距(mm):1602/1605车胎:215、55R17最高车速:(km/h)205发动机燃油类型/排量:汽油/1.4T发动机排放标准:国VI发动机额定功率(kW):110发动机峰值扭矩(Nm):250发动机油箱容积(L):66发动机工信部综合油耗(L/100km):5.7变速箱:双离合变速箱7档驱动形式:前置前驱悬架形式(前/后):麦弗逊独立悬挂/多两连杆独立悬架制动系统(前/后):通风盘式/盘式转向器 :EPS电子助力转向系统外观内饰:黑色真皮、主、副驾驶座侧面安全气囊、前排侧面安全气囊、前后排头部安全气囊、大灯高度可调,大灯延时关闭,胎压监测功能,ABS防抱死、无钥匙启动系统,方向盘位置调节,座椅材质:防皮,主座椅调节方式,前后,靠背、高低调节,副座椅调节方式,前后,靠背、调节电动天窗,LED近、远光灯。前后电动车窗.
    ¥180,000.001(件)¥18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4-07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2020年4月9日前
              (二)交货地点:
              涪陵区内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的检验: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其质量,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未用过。供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该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

              货物到达需方所在地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需方会同供方共同负责检验。

              3、检验内容:

              检查货物及其附件是否完整无损。

              (1)技术资料是否与买方要求的相符。

              (2)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3)货物是否符合制造标准之内容要求。

              (4)安装调试后的最终检验:

              a.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的设计、技术标准执行。

              b.供方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需方正常使用后,双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文件。

              c.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需方造成一定的影响,供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平台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最终结果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不低于三年或十万公里质保(按生产厂家质保政策执行)。

                2、询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和强制标准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
                  舒涛
                  联系电话:
                  134*****596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
                    李茂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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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教育委员会 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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