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5号线一期AFC物资(第一批)招标公告
地铁5号线一期AFC物资(第一批)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一期
AFC项目物资(第一批)采购竞争性谈判
谈判编号:XADT5HXAFCTP0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一期AFC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业主为西安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一期AFC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的DWFGS-01包件,现已具备谈判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五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和平村站,向东沿昆明路—友谊路——雁翔路——黄渠头路敷设,过长鸣路后沿规划月坛路布设,上跨雁鸣湖、浐河、东三环,然后转入地下下穿半引路、绕城高速公路至终点纺织城火车站,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5.366km,其中地下线长24.172km,跨河桥长1.024km,桥隧过渡段长170m,共设车站21座(其中地下站20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1.22km,最大站间距1.8km(西窑头站—汉城南路站),最小站间距686m(文艺路站—李家村站)。五号线一期工程设车辆段、停车场各一座。车辆段设于线路西端,位于西绕城高速公路、西户铁路与昆明路围合的地块内。停车场位于田马路与东月路路口西南象限的地块内。五号线一期工程设主变电站2座,分别位于阿房宫车辆段内和荣家寨站附近。五号线控制中心与地铁四、六号线共用,位于四号线航天城车辆段内。本项目的工程范围为西安市地铁五号线一期工程(和平村~纺织城火车站)的自动售检票系统,包括:
u1座控制中心(含与ACC的软、硬件接口);
u21座车站;
u1座车辆段(含AFC培训中心和维修工作站)。
u线网测试平台(5号线模拟测试系统及1-4号线模拟测试系统迁移)
2.2谈判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西安地铁5号线一期AFC项目物资(第一批)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实施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需具有“CRCC”认证证书;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6年至2019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采购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详见《西安地铁五号线一期AFC项目物资(第一批)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供应商专项资格条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
3.1.7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西安地铁5号线一期AFC项目物资(第一批)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供应商专项资格条件。
3.1.8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谈判的供应商。所有参加电线电缆包件的投标生产企业必须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1.9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能在高原地区良好运行;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20年4月3日 至 2020年4月6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6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并将《谈判申请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供应商单位的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4.5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6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0会议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 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文件必须一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一期AFC项目经理部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5号西铁工程大厦20楼会议室
联系人:党超
电话:132*****528
电子邮箱:********1@qq.com">********4@qq.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编:100036
联系人:葛兆喆、梁聪敏
电话:***-********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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