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妇幼保健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计划编号: NXZFCG-HG-2011-37 发布时间: 2011-11-22 受宁乡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乡县妇幼保健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1台) 二、项目编号:NXZFCG-HG-2011-3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五、投标资质: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1)柴油发电机产品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报名时均须带原件(特殊要求除外)交验并留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止,每天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 3、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购买时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1年11月29日下午2:3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下午2:3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612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至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会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1)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2)交纳现金到银行的,代理机构收到银行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通知单回执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3)转账方式交纳的,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投标人凭银行相关证明至代理机构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8008 1040 0290 3786 2012 采购人:宁乡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白马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宁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