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的委托,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文检工作站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原件或销售代理证书影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宣传彩页。(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12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1年12月13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3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玖仟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缴纳时间:2011年12月12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蔚蓝天空商务楼六楼 联 系 人:牙 敏 邮编:410016 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社区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 网 址:http://chang.ccgp-hun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