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询价比选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询价比选公告
我校拟用询价比选的方式采购一批新冠疫情防控物资,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参加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询价比选 项目编号:临2020-003 二、采购清单: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
五、报价方式: 供应商可以选其中部分或全部物资进行报价(含税、运费),每种物资报单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华中师范大学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询价比选报价表
六、响应材料的要求及递交方式: 1.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7:00时; 2.响应材料的递交方式(任选一种方式): (1)寄(送)方式: 供应商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把响应材料放到档案袋里密封后寄(送)至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5室李老师收,邮编430079)。 (2)邮件方式: 供应商将盖章后的响应材料以电子版(PDF格式)发至********1@qq.com。 3.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表(响应货物的单价); (2)所响应的货物实物彩色照片一份; (3)营业执照或执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材料、采购需求中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所响应货物的材质、技术参数等相关说明;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七、综合评比: 根据供应商的资质、物资的质量、价格、产品实物照片、货期、运输等综合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未选中供应商不再回复。 八、履约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4月23日17:00前完成供货,否则将被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在我校招标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且三年内禁止参加我校物资设备采购活动。 九、付款方式: 货到学校(发票一并送达)且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我校支付全额货款。 (注:*若不接受我校付款方式的,请勿提交报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仅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网站上发布。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邮政编码:430079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159*****638或QQ********1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四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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