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阎村镇LX14-06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房山区阎村镇LX14-06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房山区阎村镇LX14-06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房山区阎村镇LX14-06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京发改(核)【2018】2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房山区阎村镇良园二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房山区阎村镇LX14-06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房山区阎村镇LX14-060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252019.9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9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阎村镇良园二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23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6#、7#、9#楼及6#楼四层样板间的全部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等所需的所有工作;并负责对本分包工程所有的施工图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 资质,近3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04060900分至2020041017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415170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沙子口中街32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1号楼2层
联 系 人:周胜娜 联 系 人:韦清芳
电话:***-******** 电话:158*****98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qq.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2004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装修 用地 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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