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复印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寿县司法局复印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寿县司法局复印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2011-CG-526、528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寿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复印机等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号 | 货物 名称 |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供货时间 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复印机 | 复合复印机类型:黑白数码复合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有报价产品的供货能力。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司法局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会员单位除外)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已经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库的,可以直接报价;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会员库的,报价时须同时传真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交易员身份证; 4、报价函;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传真室有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除外),否则其报价不被接受。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 名: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 号:1214 4001 0400 07655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本中心向采购单位所在会计核算中心发出《政府采购资金汇款通知书》,直接将货款由采购单位账户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详见寿县招标投标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方式的通知》(寿招发〔2011〕3号)。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1年11月25日8:00- 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15:00- 16:0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监督股,规定时间段以外送达的为无效报价) (三)传真号码:****-*******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寿县招投标中心(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侧50米) 联系人:袁 扬(寿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1年11月22日 盖功能:打印 /复印/扫描分辨率:600×600dpi 首张复印时间(秒):小于7.5秒 预热时间(秒):小于10秒 复印、打印速度:17张/分 最大复印尺寸:A4 连续复印:99张 供纸方法:250张纸盘; 100张手送 标准配置:自动双面 随机附件:USB连接线,电源线,硒鼓,软件光盘,产品保修卡,三包凭证。 | 23台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 | 3249元/台 |
打印机 | 打印机类型:黑白激光打印机 最高分辨率:2400×600dpi 黑白打印速度:24ppm 打印介质:普通纸,厚纸,铜版纸,再生纸,信封,标签纸,薄纸 首页出纸时间:小于8.5秒 纸张容量:250张 支持双面打印:手动 随机附件:USB连接线,电源线,硒鼓,软件光盘,产品保修卡,三包凭证。 | 10台 | 800元/台 | ||
数码复合机 | 产品类型:数码复合机 (黑白) 进纸盘容量:标配纸盒:250页(2个) 复印速度:20cpm 最大原稿尺寸:A3 复印尺寸:A6-A3 复印分辩率:600dpi 首页复印时间:6.5秒 预热时间:15秒 手送纸盘:100页 最大容量:1600页 双面功能:双面复印 接口类型:USB2.0 10Base-T/100Base-TX(RJ-45网络接口) 打印速度:20ppm 打印分辨率:600×600dpi 网络打印:支持 扫描幅面:43ppm 扫描分辨率:600dpi 扫描幅面:A3 传真发送速度:少于1秒/页(200×200dpi,A4,SEF) 分辨率:200×100/200/400dpi 内存容量:4MB 随机附件:USB连接线,电源线,硒鼓,软件光盘,产品保修卡,三包凭证。 | 1台 | 10800元/台 | ||
数码 照相机(套机) | 相机类型:单反数码相机 相机画幅:APS-C画幅相机 传感器类型:CMOS 操作方式:全手动操作 屏幕功能:高清屏幕 液晶屏尺寸:3英寸 液晶屏像素:92万 传感器尺寸:22.3×14.9mm 影像处理器:DIGIC4+ DIGIC4 最大分辨率:5184×3456 高清摄像:全高清 镜头:18-135mm 镜头结构:12组16片 对焦方式:TTL辅助影像重合,相位检测 对焦区域:单点自动对焦,定点自动对焦,自动对焦点扩展,区域自动对焦,19点自动对焦自动选择 对焦点数:19点 对焦范围、近拍距离:450mm-无穷远 变焦方式:变焦环 屏幕功能:高清屏 菜单语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语等25种语言 实时取景:实时模式,面部有限实时模式(反差检测) 取景器:光学 快门类型:电子控制焦平面快门 快门速度:1/60-1/8000秒(全自动模式),闪光同步速度1/250秒 闪光灯类型:可外接闪光灯 曝光模式:程序曝光(全自动,创意自动,程序),光圈优先,快门优先,手动曝光,B门曝光 曝光补偿:手动和自动包围曝光(可与手动曝光补偿组合使用) 测光方式:63区TTL全开光圈测光(评价测光,局部测光,点测光,中央重点平均测光) 白平衡:自动,手动,预设。日光,阴天,白炽灯,阴影,荧光灯,闪光灯,用户自定义,色温设置(2500-10000K),白平衡矫正,白平衡包围曝光 防抖性能:光学防抖 短片拍摄:短片压缩 自拍功能:10秒自拍/遥控,2秒自拍/遥控 连拍功能:8张/秒 录音/音频系统:内置单声道麦克风 拍摄模式:单拍,高速、低速连续拍摄 存储卡类型:I或II型CF卡(兼容UDMA) 文件格式:JPEG,RAW(14位) HDMI接口:HDMI mini OUT端子:C端(自动切换分辨率) 视频接口:AV接口 其他接口:USB2.0/DC输/外接麦克风输入端子。 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电池LP-E6电池 电池容量:750张(CIPA标准) | 1套 | 14993元/台 推荐品牌:佳能、尼康、索尼 | ||
备注: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 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852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疑义,请于2011年11月24日16时前向本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因供应商质疑,本中心有可能对有关参数进行变更,请各供应商自行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更正补充”栏目。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有报价产品的供货能力。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司法局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会员单位除外)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已经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库的,可以直接报价;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会员库的,报价时须同时传真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交易员身份证;
4、报价函;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传真室有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除外),否则其报价不被接受。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 名: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 号:1214 4001 0400 07655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本中心向采购单位所在会计核算中心发出《政府采购资金汇款通知书》,直接将货款由采购单位账户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详见寿县招标投标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方式的通知》(寿招发〔2011〕3号)。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1年11月25日8:00- 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15:00- 16:0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监督股,规定时间段以外送达的为无效报价)
(三)传真号码:****-*******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寿县招投标中心(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侧50米)
联系人:袁 扬(寿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1年11月22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