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运输服务合格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危险废物运输服务合格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运输服务合格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747-2060SCCZU020)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通过对危险废物运输服务供应商的综合评审,根据排名选取至少3名的供应商入围招标人的供应商库(具体入围供应商数量由招标人确定,但综合得分排名最低的投标人不得入围和授予协议),分别授予《入围通知书》并签署《服务协议》;其中签署的《服务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1 年内有效。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执行情况有权选择是否续签。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选用供应商库中的厂家承担危险废物运输服务业务。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服务进行报价。
(2) 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报单价将作为最终合同签订价格的最高限价记入《服务协议》。
(3) 招标人根据需要有权向入围供应商发出询价函,告知起运地点、运输量及运输时间等,运输的地点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入围供应商另行下达的书面《运输订单》为准。
潜在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1 项目概况
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七路,占地约为54206.29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危废焚烧生产线,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理生产线,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生产线,废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建设生产车间、仓储库房、生活办公用房及其他项目所需辅助设施。一期项目包括焚烧处置规模4万吨/年(其中一期2万吨/年,预留二期焚烧线2万吨/年)。物化处理系统3万吨/年(其中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系统1.5万吨/年,废乳化油、含油废水处理系统1.5万吨/年)。
2.2 招标范围
提供辽宁省内各市危险废物运输至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提供装车服务,详见第六章服务需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若营业执照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2投标人需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至少包含“危险废物”、“第9类危化品”、“第8类危化品”中的1项。
3.2.3投标人提供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在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登记车辆数量不少于3辆,每车配有经过交通部门培训并备案登记的司机一名,押运员一名,需提供危废系统车辆、司机、押运员登记备案等证明文件。
3.2.4业绩要求:2017 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危废项目运输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5投标人应提供 2018 年及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
3.2.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为至少近 3 年或公司成立至今;或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 3 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2.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4月7日0:00时至2020年4月26日24:00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登录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东一街1号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本次招标公告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东一街1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琳(商务)138*****093,王树江(技术) 139*****341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联 系 人:张泽田
电 话:189*****920
电子邮件:zhangzetia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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