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2020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遂昌县2020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名称:遂昌县应急管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遂昌县2020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
1遂昌县2020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1736387.2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18年6月签订《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意向书有效期三年。从2012年开始,我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险业务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具体承办。现原服务合同将于2020年5月份到期,该项目属于基金型保险,与传统商业险有很大的差别,参考《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特殊性,为更有利于保证项目的服务成效,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拟定服务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4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周学文高级工程师遂昌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潘瑞文高级工程师遂昌县财政局
吴斌工程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遂昌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项目自2012年开始一直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负责承办。自项目开展以来,其服务较好,如2016年“9?25”苏村泥石流灾害中,该公司总赔付额达1000余万元,为帮扶群众灾后重建、恢复基本生活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界的好评。现原服务合同将于2020年5月份到期,该项目属于基金型保险,与传统商业险有很大的差别,依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特殊性,为更有利于保证项目的服务成效,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拟定服务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遂昌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严宏伟

联系电话:138*****297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新村应急管理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01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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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责任险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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