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快速路工程-绿化提升及景观提升工程(含景观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大路快速路工程-绿化提升及景观提升工程(含景观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20-04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绿化提升及景观提升工程(含景观照明)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2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绿化提升及景观提升工程(含景观照明)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绿化部分共分为道路红线内新建绿地(含东方广场及世纪大街节点)、道路红线外新建绿地(含东盛大街节点)、口袋公园等内容。景观提升部分主要包含如下内容:道路红线内、红线外的公共空间、桥下景观提升空间、公共艺术、街道设施等内容。以上均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监理范围: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长吉互通节点立交,西接东盛大街立交匝道,南至自由大路节点,北起规划荣光路节点,均为城市快速路。

    2.5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监理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无在建工程。

    3.3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近3年(2017—2019年)企业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的项目业绩。

    3.6 财务要求: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7至2020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第三开标室登记,将登记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zxzb5062@163.com)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持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证书、总监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楼712室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监督人:柴工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照明 景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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