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援疆项目--叶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援疆项目--叶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援疆项目--叶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11: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12:00至2020年04月13日19: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市帕依那甫路唐城国际商务大厦6楼603室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50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季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67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叶城县行政审批局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唐城国际商业步行街)1幢6层60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567 | ||
附件: | |||
附件1 | 叶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确定版.docx |
一、招标项目编号:YCX-(GK)-FHY2020-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第一包 | 云计算机教室设备 | 1 | ******** | 批 |
第二包 | 心理咨询教室设备 | 1 | ******** | 批 |
第三包 | 物理、化学、生物探究教室教学仪器 | 1 | ******* | 批 |
第四包 | 数字化历史室、数字化地理室、云录播教室设备 | 1 | ******* | 批 |
第五包 | 班班通设备 | 1 | ******* | 批 |
第六包 | 视联网会议系统设备 | 1 | ******* | 批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已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3)2018年度或者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或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投标单位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及授权的制造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须为完整版,如不提供完整版,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无效; ( 7 )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单位自拟);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07至2020-04-13 19:00:00
上午:11:00-14:00
下午: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喀什市帕依那甫路唐城国际商务大厦6楼603室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7 11:00:00
七、投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2020-04-27 11:00:00
九、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189*****567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唐城国际商业步行街)1幢6层6003号
2、采购人名称:叶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郑秋玲
联系电话:****-*******
地址:叶城县行政审批局4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叶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燕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叶城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826/20204/6d89197e-38d2-4ee1-873c-f45b8e121f09" ignore="1">叶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确定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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