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水泥采购项目(十五标段)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0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水泥采购项目(十五标段) 1.3采购内容:水泥 1.4标段情况: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水泥数量以单次需求年度合计数量为准。各标段金额以单次竞价年度合计金额为准。 标段号 | 生产厂商/品牌 | 型号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十五标段 |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盾石牌 | P.O42.5/P.O52.5/ P.O42.5缓凝/ P.O52.5缓凝 | 800 | 可兼投兼中 | 十六标段 | 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河牌 | P.O42.5 P.O42.5缓凝水泥 | 240 | 合计金额 | 1040 |
1.5供 货期:2020年度 1.6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三、采购预算:约1040万元,各标段金额以单次竞价年度合计金额为准。 四、各标段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实缴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缴款书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 2018年至 2019年两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 1000 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上述时限内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件扫描件)。 4.4 2017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销售水泥累计5万吨(含5万吨)以上(提供上述时限内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4.5须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 1)承诺采购人结算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出具产品合格证及材质单; 3)承诺采购人装货车辆到达提货现场后,可连续为采购人装车,直至采购人车辆全部装货完毕; 4)承诺如采购人提货时货款未到账,不影响采购人现场提货,货款未到账仍可供应水泥时间为采购人车辆到达提货现场2日。 注:意向供应商若参与多个标段采购,每标段响应文件中均须提供以上承诺,承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4月4日9:00至2020年4月9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第十五标段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第十六标段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9:00 7.2响应文件评审时间:2020年4月10日9:00开始 7.3邮寄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4响应文件邮寄要求:响应文件一式五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7.5响应文件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8.2竞价时间:采购人将按实际工程需求,不定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各标段水泥需求竞价通知。 8.3竞价条件:本项目各标段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可报名进入对应标段竞价环节,未入围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不得进入竞价环节。 注:采购人组织竞价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请各标段入围意向供应商及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建材采购”版块竞价通知信息,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九、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经评审,各标段综合得分55分以上(含55分)的意向供应商可入围对应标段供应商名单。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张先生 电 话:138*****566、139*****21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邱女士、乔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