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关于灌云县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站运行和维护项目的公告

[采购公告]关于灌云县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站运行和维护项目的公告



灌云县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站运行和维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9

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委托,对灌云县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站运行和维护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站运行和维护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本项目为2020年度灌云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为保障自动站正常运行,为灌云县的综合治理、应急防控和各项综合决策提供稳定有效的数据,现采取第三方运行维护方式对已安装水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及询价单。本次询价预算为27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1、因施工现场环境复杂,需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完成本项目,请各意向投标人在2020年04月14日17:00之前自行勘查现场,不组织统一勘查。联系人:李文明,电话:138*****792 (若产生费用及其它状况,由勘查人自理)

2、服务期限为1年。

三、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材料,营业范围在本次投标范围内)、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供应商所委派运维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水质自动站上岗证(以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相关机构提供的培训合格证明为准);

4.供应商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改造或运行维护业绩合同;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无缝接入江苏省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授权书原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4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号:********3096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完成后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每半年支付一年度款额的50%。(实际付款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扣减),余款在服务期满后的10日内无息付款。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6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一正二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1)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2)本采购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物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九、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文明 联系电话:138*****792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136*****679

询价人(盖章):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和维护 自动站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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