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司法局业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安局、司法局业务用车招标公告
左贡县公安局、司法局采购业务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左贡县公安局、司法局采购业务用车项目,采购人为左贡县公安局,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左贡县公安局、司法局采购业务用车项目;
2.2项目编号: TJGJ-CDZB-*******
2.3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4交货地点:左贡县公安局;
2.5项目预算:164.16万元;最高限价:164.16万元;
2.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参数。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营业范围;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网站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截图;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以及本次公告第3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后招标公司留存)。
4.2投标地点(同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4月 27日 9时30分;
4.4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5、公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左贡县公安局
地 址:左贡县县城
项目联系人:汪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152*****563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明珠苑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65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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