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大气成分观测分析设备/大气化学实验室分析仪器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16:31 |
预算金额 | ¥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9-890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光华村街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9-890;刘女士 ***-******** |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0702-2041CITC6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9-8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光华村街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9-890;刘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拟采购的GPS探空仪,必须与采购单位现有的VAISALA GPS探空系统相匹配,探测0-30公里高度范围内的空气温度、湿度、压力、风速、风向,获得开展高原气象研究所必须的基础数据。对于消耗性货物,若出现大量的缺陷或失效现象,供货方必须召回并补供等量合格产品,同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影响需方观测试验的按时开展;非消耗性材料和产品,供货方应提供至少两年的售后服务,终生技术支持。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GPS探空是当今世界上高空气象探测使用广泛的探空技术。我国自行设计的北斗卫星/GPS探空系统仍处于试验观测阶段,VAISALA GPS探空系统是世界气象组织认定的GPS探空标准设备,是全球气象行业使用最广泛的GPS探空系统。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从2010年开始开展西南涡观测试验使用的是VAISALA公司生产的GPS探空系统,只有其生产的探空仪与之配套使用,目前共开展7600余次,为保持资料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已建GPS探空系统的效率,只能采用VAISALA GPS探空仪。
目前,国内只有维萨拉(北京)测量技术有限公司是代理和销售VAISALA GPS探空仪的合法机构。因此,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通过维萨拉(北京)测量技术有限公司采购VAISALA GPS 探空仪。
三、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0: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维萨拉(北京)测量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1号大通大厦南楼2层201-206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采购文件自2020年4月8日至 4月 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地铁1号线世纪城站B出口)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备注: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用于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科研使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4、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精度:探空整体不确定性小于0.5C;校准重复性小于0.15C;探空重现性0.2C(1080-100hpa)、0.3C(100-20hpa)、0.5C(20-3hpa)。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测量范围:-90C-60C。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 地点: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供货方提供的全部货物(GPS探空仪、附件、赠品)必须是原厂新品(有效期不低于12个自然月)。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消耗性货物,若出现缺陷或失效现象,供货方必须召回并补供等量合格产品,同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需方观测试验按时开展;非消耗性材料和产品,供货方应提供至少两年的售后服务,终生技术支持。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5.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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