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区域规划环评现场跟踪核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投标应当确定联合体一方为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作为全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投标的,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区域规划环评现场跟踪核查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403-071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1859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联动,推进和落实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工作,本课题在去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评估,为项目环评简化改革提供依据。预算金额:5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项目实施时间要求1年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4-0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4-1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企业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07 17:00:00至2020-04-1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程家桥支路201号智地大厦701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4-28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及上海市大沽路100号四楼三号会议室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及上海市大沽路100号四楼三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操作方式,请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本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笔记本电脑及3G或4G无线网卡。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2楼 | 地址:上海市程家桥支路201-211号701室 | 邮编:200001 | 邮编:201103 | 联系人:11111111111 | 联系人:沈佳伟 | 电话:23115651 | 电话:13524435544 | 传真:63555908 | 传真:6772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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