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金属蒸发镀膜设备招标公告

有机金属蒸发镀膜设备招标公告

无锡精普有机金属蒸发镀膜设备项目
1.项目名称:无锡精普有机金属蒸发镀膜设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无锡市精普机械有限公司,拟采购有机金属蒸发镀膜设备,用于电池/组件
研发使用。
2.2 招标范围
有机金属蒸发镀膜设备 1 台。
3.技术要求
2 个金属蒸发源,可蒸发金,银,铜,铝等金属;4 个有机蒸发源,可蒸发
LiF,C60,PCBM,BCP;有效镀膜面积不小于 200m×200m。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供方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具备三年以上的参与竞标类设备的生产
制造或销售及安装经验,有能力集成并提供太阳模拟器全套设备。拥有良
好的国内销售业绩和客户评价,能提供最近 3 年的《供货业绩表》,包含
数量、型号、业主证明人等,并提供部分用户使用情况;
4.2 供方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有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提供设
备入场后的调试、培训等后续服务,能提供零备件库存量的相关证明;
4.3 若供方为代理商,必须具备丰富的有机金属蒸发镀膜设备代理销售经
验,需要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代理的资质证明材料;
4.4 有光伏行业,研究机构业绩。
5.报名要求
5.1 报名方式
5.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汽车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
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
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
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
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 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11 日 11:3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只交款但未在电子采购平台中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无效。
6.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免费标书无需上传。
6.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
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②如需开具电子发票,请收到标书后,将贵司所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缴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 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
系赵月,电话 ****-*******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应我司财务要求,月底月初
业务繁忙,无法开具发票;c.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
6.4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方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针
对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 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予以发放正式的
电子版招标书;针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项目发标前向其解释原因并退
还已缴意向金费用;标书一经发出,意向金不再退还。
7.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8.
9.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江苏无锡
报名联系人:刘沛
联系方式:****-*******/*******/186*****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李明
联系方式:159*****319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投诉、举报电话:
****-*******

标签: 蒸发镀膜设备 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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