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质监局办公楼)暖气改造招标公告

(原质监局办公楼)暖气改造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询价 方式对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办公楼)暖气改造项目 进行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办公楼)暖气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TJRDZ-2020-C-0102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办公楼)暖气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专职人员:

(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建筑工程专业,还需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具有中级职称或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9.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评审,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五、项目相关要求

1.技术要求

(1)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汇总表为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汇总表中指定的内容。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天津市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劳动力投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主要部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或方案和施工保证措施、工程交验后服务维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环保措施、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与现场其他施工方的沟通协调等主要措施等内容。

(5)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定标准的规定,达到环保和卫生要求,瓷质砖、溶剂型木器涂料、灯具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

(6)主要材料设备在购买前,其材料质量、规格、品牌、性能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购买。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施工材料设备实行用户控制(甲控),即施工材料设备只有在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招标人有权重新指定材料设备品牌,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设备的购买、运输、保管和退换等事项。

(8)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和天津市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9)施工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二次复测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复测达标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复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11)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售后服务,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自觉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并能密切配合其它配套施工项目。

(1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汇总表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若无异议则视同对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已确认。

(13)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

1)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书、工程量汇总表、答疑纪要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

3)此项目报价执行天津地区相关定额(《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6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16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16年《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2016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2016《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和2016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和现行取费标准及市场价格。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要其他资源,在项目方案中没有说明的,实施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造价公司出具结算报告,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3.服务要求

(1)本项目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确保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若本项目未按期通过验收,则需要对本工程继续维护,直到项目验收完成;

(2)本项目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意外,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时间要求:

(1)工期:本项目工期为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合同签订: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3日内成交供应商须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

(特殊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5.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工期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定后,招标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剩下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予以一次性结清。(特殊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按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确定合同金额(单价固定),工程结算以招标人指定的审计部门做出的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2)供应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招标人的现场交底为主要依据。

(3)施工方案如需发生变更,需由招标人盖章确认,其增减量按实结算,人工费、材料差价不予调整。

(4)该工程涉及的一切手续(消防、公安、市容、规划、占道、城管、环卫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招标人只负责确认盖章等一般手续。

7.询价有效期

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60天。

8.询价保证金

(1)本项目保证金应自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支出,不接受一切自供应商的非基本账户支出的资金充当本项目的保证金。

(2)本项目收取保证金:¥3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收取方式:非现金形式。

(供应商最迟应在2020年04月09日17:00前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保证金交至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转账、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1)未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到未成交供应商的基本帐户。

2)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将两份原件送回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后五个工作日内,保证金予以退还(以转账电汇形式退还)。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司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4)汇款时需标注“保证金”字样及项目编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询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文件光盘一份):

(1)询价响应声明书;

(2)报价一览表;

(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4)分项说明一览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8)本询价文件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

(文件格式详见附件,附件中未提供的参考格式,供应商可自拟)

11.招标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应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成交供应商。

12.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3.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最终优惠价格,包含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最终通过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的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14.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提供货物、服务等内容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款,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报价相同者,按响应质量优劣顺序由询价小组向招标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所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根据评审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与招标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4)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1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或服务商的身份,进行任何形式的企业广告宣传。

(3)招标人自行组织验收。

(4)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加盖公章的,一律不得使用电子签章。

(5)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6)请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采购与招标网。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送至本公司邮箱,邮箱为:tjrongda@163.com。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4月06日至2020年04月09日,每日0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现场领取:北京时间2020年04月06日至2020年04月09日,每日0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标书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北京时间2020年04月06日至2020年04月09日,每日0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下述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RDZ-2020-C-0102标书款”。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天津远洋广场支行;

帐号:********6932。

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单截图或回单扫描件、供应商联系人姓名、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地址(用以接收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等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rongda@163.com

4)邮件主题为:TJRDZ-2020-C-0102报名信息。现场发售领取。

4.询价文件的售价:¥500元/包。(询价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4月10日09:2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4月10日09:20-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4月10日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先生

2.联系电话:***-********

九、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4号

3.招标人联系人:李老师 ***-********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2516室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rongda@163.com

5.招标代理机构汇款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天津远洋广场支行

行号:********5080

账号:********693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或询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询价文件之日或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0年04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暖气 办公楼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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