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一区)封场工程招标公告
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一区)封场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工程项目编号:粤招-11-18
1、 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一区)封场工程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⑴ 招标单位: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司
⑵ 工程名称: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一区)封场工程
⑶ 招标单位性质:外资企业
⑷ 招标范围: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一区)封场工程
⑸ 工程规模:填埋场(一期一区)封场工程,包括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植被层、做排水沟,工程造价约为165万元。
⑹ 资金来源:外商独资;
⑺ 工程建设地点:佛山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以下条件:
⑴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工程)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⑵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⑶ 拟任项目经理须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诚信管理系统中锁定;
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于2011年 11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2011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参加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5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1、702室)购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押金5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发售时间:由招标人在投标报名后另行通知。
8、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邮政编码: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1、702室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 133*****182
联系人:陆丽文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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