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二十八批次)招标公告;项目简介: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二十八批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GWZ2020-011.招标条件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工程甲供物资已由《青藏集团公司物房部关于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二十八批次)招标计划的复函》(物房部物管函〔2020〕20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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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工程
甲供物资设备(第二十八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WZ2020-01
1.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工程甲供物资已由《青藏集团公司物房部关于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二十八批次)招标计划的复函》(物房部物管函〔2020〕20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7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原件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
4.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于2020年4月7日17时00分前联系招标人获取技术规格书。
5.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中路68号金轮宾馆2楼2002室
联系人:马广军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2020年4月2日
附表1
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期 |
包件01 | 摄像机及视频存储扩容 | 批 | 1 | 3.1.1 生产商须满足:3.1.1.1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2 销售商(代理商)须满足: 3.1.2.1 持有所代理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进口商品提供生产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中国总代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也可),同时授权人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1.2.2 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3.1.1条的要求。 3.1.3 须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如2019年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17年~2018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3.1.4 本项目为高原铁路,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和确保在高海拔(3200米~3500米)环境中的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或能够证明所投产品满足招标要求的书面材料)。 | 塞什腾山火车站 | 中铁二十二局 | 2020年4月-2020年5月 |
包件02 | 常压电热锅炉 | 套 | 1 | 3.1.1 生产商须满足:3.1.1.1 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1.2 具有有效期内的锅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1.2 须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如2019年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17年~2018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3.1.3 本项目为高原铁路,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和确保在高海拔(3200米~3500米)环境中的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或能够证明所投产品满足招标要求的书面材料); 3.1.4 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 塞什腾山火车站 | 中铁二十二局 | 2020年4月-2020年5月 |
包件03 | 箱式变电站 | 座 | 1 | 3.1.1 生产商须满足: 3.1.1.1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2 须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如2019年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17年~2018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3.1.3 本项目为高原铁路,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和确保在高海拔(3200米~3500米)环境中的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或能够证明所投产品满足招标要求的书面材料); 3.1.4 本包件不接受销售商(代理商)投标。 | 塞什腾山火车站 | 中铁二十二局 | 2020年4月-2020年5月 |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及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联系方式(传真) | ||
营业执照编号 | |||
税务登记证编号 | |||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 |||
申请投标内容 及包件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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