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肖镇2020年11个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东肖镇2020年11个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东肖镇2020年11个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ZRG[GK]*******的东肖镇2020年11个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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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60101清扫服务清扫服务104323平方米 国内5.8605073.4福龙马牌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合计:605073.4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零伍仟零柒拾叁元肆角(¥605073.4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

4.3交付条件: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扫保洁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树穴、路沿石杂草清除、漂浮垃圾捡拾、果皮箱清理、清洗及维护,巷道水沟杂草清除、漂浮垃圾捡拾,沿路商店、住户、巷道口和指 定垃圾池(点)垃圾收集一条龙作业服务(包含店面与店面之间,店面与围墙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一)成立路段清扫保洁质量专职考核小组,实行日查、周查、月查,每月公布检查情况制度。根据承包单位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责、权、利统一。(二)三级考核制度。镇每日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三)考核实行责任到人制度。作业人员的清扫保洁质量不能达到卫生质量标准的,由两名以上(含两名)考核人员签名认定即可进行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四)考核小组对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认真进行考核,做到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处罚,要严肃考评纪律,清政廉洁,不搞私人关系,公平合理。(五)垃圾收集车应按甲方要求和规定配足密闭机动三轮车(车辆须有合格证、行驶证),驾驶员须有有效证件,车辆车厢须印有乙方公司名 称,密闭机动三轮车应为燃油发动机,功率150W-175W,车箱为自卸密闭玻璃钢车厢,车厢容积为2m3,机动三轮车车厢两边及后面应粘贴反光安全胶条。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一)承包路段作业方式:实行凌晨一大扫和倒班作业及全天候定时、定人、定路段巡回保洁及收集清运垃圾;范围内配备机动三轮车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果皮箱、树穴、路沿石除草、清除、清运少量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破家具等物。(二)承包路段作业时间 道路级别 三级 大扫时间 每天9:00前清扫完毕 巡回保洁时间 / 垃圾收集时间 (含果皮箱) 每天9:00前清扫完毕 备 注 无 (三)考核标准1、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清扫保洁必须达到如下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路面、水沟、边沟、店面余坪、树穴草丛等整洁,路面基本见本色;道路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相对的店面与店面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树叶、树枝、废弃物;路段上的石头砖瓦、垃圾堆、破旧家具、少量建筑垃圾、废弃土、滴洒漏应及时组织清理。路沿石边杂草应及时清理;垃圾要倒入指 定地点(垃圾转运站),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居委会、小区物业、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地方、垃圾池(点)、遗留、无主垃圾,承包公司必须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自行解决、处理。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管理人必须主动管理所承包片区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三级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上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项废弃物总数的80%。以上道路废弃物滞留道路时间不超过一天。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1)未进行一大扫一次处违约金20元;(2)漏段不扫,每米处违约金5元;(3)漏堆,每堆处违约金5元;(4)路沿石及围墙边等杂草未除,每100米处违约金5元;(5)树穴废弃物未清,每处处违约金5元;(6)暴露垃圾,每处违约金10元;垃圾池未清,每次处违约金20元;(7)将垃圾倒(扫)入河内、下水道、 绿化带、垃圾池等,每次处违约金30元;(8)焚烧垃圾,每次每堆处违约金100元;(9)垃圾清运车辆未擦洗,每次处违约金5元;(10)各路段若遇突发情况,如建设材料滴、洒、漏,破旧家具,店面装修垃圾,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所产生的垃圾等,各承包公司应设置路障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路障安全警示标志处违约金100元;(11)垃圾收集人员、车辆不得超范围作业,工作时间内不得拉私活、串岗,违反规定每人(辆)次处违约金10元。3、 清扫保洁工具考核标准(1)机动三轮垃圾车必须按需配备,每次发现缺少一部处违约金200元;(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每人必须配备作业工具(含大扫、小扫、铁锹、畚斗),发现一次缺少一件工具处违约金5元。4、出勤考核标准及违约规定(1)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管理人(一个委托管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承包公司的授权委托,重复授权的无效)必须准时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业务学习和各项会议,未参加的一次处违约金50元,迟到的一次处违约金20元。(2)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管理人(一个委托管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承包公司的授权委托,重复授权的无效)必须每天准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道路督查工作,未参加的一次处违约金50元,迟到的一次处违约金10元。(3)机动三轮车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未出勤作业每次处违约金200元,未按规定作业次数进行作业的,每次处违约金10元。(4)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工作制服上岗,发现未按规定穿戴制服,每人次处违约金10元。5、其它违约规定:(1)乙方因拖欠工资被投诉到劳动部门,经查实的,甲方有权扣乙方拖欠工资相等金额的违约金。压低克扣工人工资,每人次处违约金300元。若增补最低工资标准时,增补金额应及时增补到一 线环卫工人。若未按规定补给环卫工人,每人次处违约金300元。(2)环卫作业人员必须文明作业,讲究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环卫工人形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考核实际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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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1.167230
211.167230
311.167230
411.167230
511.167230
611.167230
711.167230
811.167230
911.267233.4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人民币陆万零伍佰零柒元叁角肆分 (¥60507.34)。待合同期满且无相关待处理事项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9个月(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消除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向违约方提出协议解除合同的意向,并同各方进行协商。协商期限为20日,若合同各方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未能够协商一致,则合同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各自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发生争议应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承包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指派其龙岩公司为履行与甲方签订的《东肖镇2020年11个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执行机构,履行合同过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名义收到各项费用、开具发票等。乙方对其龙岩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 14.2经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服务费付至乙方下属项目公司,乙方龙岩公司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福建省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罗分公司 银行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白土墟第一幢住所:龙岩经济开发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张桂潮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9*****8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号:
账号:171*****010*******


签订地点:龙岩市新罗区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道路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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