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标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2招标金额: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约100万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

2.3计划工期:36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参加报名(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 6 个月或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相应的资质证书,拟派建造师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五大员证书原件和报价承诺书。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报价承诺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广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 人:郑先生

电话:139*****7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女士

电话:137*****560

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

电话:****-*******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控制价

招标要约价

1

施工标

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施工标

广丰区吴村镇

829211.69元

771166.11元

工程量清单

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要约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

编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工程措施



651075.40

1.1

路源村



200106.82

1.1.1

路源村道路Ⅰ



125993.84

1.1.1.1

土方开挖

m3

75.00

12.73

954.75

1.1.1.2

石方开挖

m3

10.00

30.22

302.20

1.1.1.3

开挖料回填

m3

70.00

8.50

595.00

1.1.1.4

C20砼渠道(含模板)

m3

40.00

604.95

24198.00

1.1.1.5

C20砼垫层

m3

1.20

511.87

614.24

1.1.1.6

DN300预制管

m

10.00

56.59

565.90

1.1.1.7

草皮护坡(含0.1m厚种植土)

m2

375.00

16.97

6363.75

1.1.1.8

C25砼路面厚18cm

m2

875.00

105.60

92400.00

1.1.1.9

聚乙烯泡沫板分缝

m2


45.00


1.1.2

路源村道路Ⅱ



74112.98

1.1.2.1

土方开挖

m3

90.00

12.73

1145.70

1.1.2.2

石方开挖

m3

15.00

30.22

453.30

1.1.2.3

开挖料回填

m3

110.00

8.50

935.00

1.1.2.4

C20砼渠道(含模板)

m3

16.80

604.95

10163.16

1.1.2.5

C20砼垫层

m3

1.00

511.87

511.87

1.1.2.6

DN300预制管

m

5.00

56.59

282.95

1.1.2.7

草皮护坡(含0.1m厚种植土)

m2

300.00

16.97

5091.00

1.1.2.8

C25砼路面厚18cm

m2

525.00

105.60

55440.00

1.1.2.9

聚乙烯泡沫板分缝

m2

2.00

45.00

90.00

1.2

管山新村



450968.58

1.2.1

清杂

m2

480.00

0.92

441.60

1.2.2

土方开挖

m3

392.00

12.73

4990.16

1.2.3

石方开挖

m3

10.00

30.22

302.20

1.2.4

开挖料回填

m3

235.20

8.50

1999.20

1.2.5

C20砼渠道边墙及底板(含模板)

m3

111.48

604.95

67439.83

1.2.6

0.1m厚的砂砾石垫层

m3

54.20

171.66

9303.97

1.2.7

M7.5浆砌石挡墙

m3

608.00

341.59

207686.72

1.2.8

M7.5浆砌石渠道边墙

m3

432.67

341.59

147795.75

1.2.9

聚乙烯泡沫板分缝

m2

82.00

45.00

3690.00

1.2.10

土工布包裹砂砾石反滤

m2

100.00

61.21

6121.00

1.2.11

DN500预制管

m

5.00

80.53

402.65

1.2.12

PVC75mm排水管

m

50.00

15.91

795.50

2

林草措施



13871.52

2.1

水土保持林



13871.52

2.1.1

混地松

6084.00

1.08

6570.72

2.1.2

木荷

6084.00

1.20

7300.80

3

封育治理措施



106219.19

3.1

封禁管护

hm2

246.35

51.18

12608.19

3.2

补植混地松

84825.00

1.08

91611.00

3.3

封禁碑牌

1.00

2000.00

2000.00




合计

771166.11





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

开 标 细 则

一、开标时间:2020年4月17日14:30分,所有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并递交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及报价书承诺书(见附件一)作为有效报名。

二、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资格审查:须出示证书、证件原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参加报名(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 6 个月或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相应的资质证书,拟派建造师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五大员证书原件和报价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定标: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报价书承诺书,所递交的投标报价书必须密封,封面及包装内报价书需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且无涂改,否则为无效投标;按下述评标定标原则确定中标排序人。

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招标控制价为829211.69元,要约价为771166.11元。

1、按投标人的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后,随机抽取15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超过15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2、现场查验随机抽取产生的15个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外埠来赣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入记录网上下载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时(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报价退回;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15个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

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排序)人;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后无投诉或异议的即为中标人。

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结合招投标实际情况选择重新开标,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五、其他说明:

1、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2日

招标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盖章)

2020年 4月2日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盖章)

2020年 4月2日




附件一:

报价承诺书

上饶市广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1.根据贵单位的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招标公告,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的总价承接本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工程。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施工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3.如果我方中标,承诺在施工中忠实履行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流域 清洁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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