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燃气长沙市黄花门站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城燃气长沙市黄花门站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城燃气长沙市黄花门站建设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长城燃气长沙市黄花门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以《关于长城燃气建设黄花门站可研的批复》(股份天然气计〔2019〕6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长城燃气长沙市黄花门站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长城燃气长沙市黄花门站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建设规模:新建新气管道长沙输气站至黄花门站输气管道 140米,管径DN350,设计压力10MPa。站场接气后经DN200超声波流量计计量,调压至5MPa后,分两路向下游用户分输。其中一路直接分输至长沙高压外环为长沙市供气;另一路经过DN200超声波流量计计量,调压撬二次调压至1.6MPa后,分输至永安次高压管网,为浏阳经开区供气,同时预留远期扩建阀门。
2.4总投资:1979万元(不含税),本标段估算金额1650.97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15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依据本工程项目可研设计完成长城燃气长沙市黄花门站建设工程的施工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保修期的质量缺陷维修,配合完成试运投产、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文件归档等全过程服务,且对EPC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HSSE、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GC1级,压力容器A1、A2级)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GC1级,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油气管道或站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油气管道或站场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有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油气管道或站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油气管道或站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油气管道或站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油气管道或站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油气管道或站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采购负责人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0年4月14日1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18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09时00分。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26号川气东送天然气销售中心;
邮编:100029;
联系人:张纹;
电话:***-********;
电子邮箱:zhangwen.trqi@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李海涛 梁绍梅;
电子邮箱:liht04sq.zyyt@sinopec.com、liangshm.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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