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浔小学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官浔小学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象屿港湾设招字2011(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官浔小学迁建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发改社会[201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及服务等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官浔小学迁建工程(设计) ;

2.2建设地点: 同安区西柯镇官浔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官浔小学项目总用地面积35986.038m2,总建筑面积14256m2,其中:教学楼5775m2,实验楼3700m2、图书馆综合楼760m2、食堂体育馆2700m2、其他配备1321m2。总投资估算51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12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1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为人民币4712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标段招标范围:主体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运动场地、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及变配电工程等。

2.6.2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及服务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单位资质证书未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还需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4712万元,计费额155.25万元 ,计费系数为:1х0.85х1.1,上下浮动幅度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下浮20%,再下浮1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104.51万元,设计费最高限额为:104.51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核准的审定价为准,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且方案报批审查通过)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时,其设计费为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 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3.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里象屿路99号国际航运中心E栋8楼;邮政编码: 361006 ;

电话:******* ; 传 真:*******

联 系 人:吴佳温;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户名称: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帐 号: ***************

缴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

10、本次招标联系人:叶俊斌 ;电话: ****-*******159*****113 ; 传真: ****-*******

招标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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