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沁水县公安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沁水县公安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沁水县公安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于2020年1月和3月先后两次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谈判公告,因仅有一家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符合资格条件,导致废标。现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沁水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沁水县公安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三、拟定的唯一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四、预算金额:75.1960万元
五、论证专家基本情况及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张静斌 | 计算机 | 计算机 | 信息中心 | 140*****770520003X | ||
杨晋 | 经济师 | 经济师 | 沁水县财政校资评审中心 | |||
王沁霞 | 经侦队长 | 经侦 | 沁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 |||
申请理由 | 我局于2020年1月和3月先后两次《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沁水县公安局社区戒毒(康服)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因仅有一家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符合资格条件,导致流标。因本项目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机构,经咨询山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晋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其他县市(区)的均由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担该项目,并且是山西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服务性专业机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 |||||
专家论证结论 | 经专家组统一论证一致同意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并同意认为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符合本项目适用条件。因本项目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机构,经咨询山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晋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其他县市(区)的均由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担该项目,并且是山西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服务性专业机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
六、公示期限: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
七、其他事项: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水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沁阳
联系电话:137*****340
财政监管部门:沁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沁水县公安局
2020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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