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普宁市环境保护局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机构: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采购编号: 普采[2011]XJ009 采购品目: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普宁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普采[2011]XJ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5000.00元,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生产或销售机械设备或实验室设备的企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七、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1月30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1年11月30日17时(抽中的供应商另行通知)。

八、符合资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2月01日(上班时间)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02日09时00分。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一、询价时间:2011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十二、询价地点: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三、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附属楼二楼20209号房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1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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