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潼高速跨线桥广告发布 招标公告

西潼高速跨线桥广告发布 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集中采购公告

项 目 编 号

********02

采购申请部门

办公室

采 购 项 目

西潼高速跨线桥广告发布

拟定招标方式

单一来源

拟定供应商

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云峰

电话: 133*****950

地址: 未央路126号雅荷花园中环大厦A座5栋21302室

采购部门说明:

自2012年以来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持续在西潼高速(临潼新丰立交东K1007+950号桥体)发布跨线桥广告。西潼高速在省内“米”字形交通网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保持稳定的车流量,该项广告多年来具有较高的曝光量和较好的发布效果。因前期投放效果良好,为满足业务部门需求,巩固户外媒体投放效果,现计划继续在西潼高速投放跨线桥广告。

该桥体广告媒体代理权由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我行在库供应商)租赁所得,2019年集中采购供应商考评结果为合格。 该公司提供三项证明:(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高速公路广告经营管理授权给子公司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二)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以上桥体广告媒体代理商,代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1日;(三)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8月31日。鉴于该广告发布的特殊性及唯一性,该项目拟定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根据《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省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及审议内容如下:(三)审议应招标情形变更为以非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项目、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及本细则规定须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其他采购项目”、第三十九条“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二)本细则规定应采用招标采购的大宗物品类和服务类项目,经本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变更为非招标方式的”及第四十二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经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现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拥有西潼高速跨线桥广告发布代理权,故我行西潼高速(临潼新丰立交东K1007+950号桥体)跨线桥广告发布只能与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专业论证意见

西宝高速公路跨线桥为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列示)所有,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出具授权书中和与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西宝公路K1137+500跨线桥独家代理公司,期限至2021年8月31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西安博德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年度供应商考评为合格。

办公室:藏晓雯

公示期限

2020年 04月 09日至 2020年04月13日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联系人:周辰亮

集中采购中心电话:********联系人:赵 琳

预财部电话:******** 联系人:宫九龄


标签: 广告发布 跨线桥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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