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转站除臭液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和组织实施能力;5、应持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转站除臭液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转站除臭液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及内容要求:本项目是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中转站除臭液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详细交货时间按签订合同约定进行。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7、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以及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4-0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4-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上传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08 16:00:00至2020-04-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同时委派授权代表人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人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3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4-30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疫情期间,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化形式开标,无需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将开标所需携带的材料以及密封的纸质文件邮寄或送达至招标代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