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二垃圾场工具车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第二垃圾场工具车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第二垃圾场工具车购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0-8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A包清丰县第二垃圾场工具车购置A包820000820000
2B包清丰县第二垃圾场工具车购置B包860000860000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招标范围:垃圾压实机,自卸车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
A包:26吨垃圾压实机
B包:20立方自卸车
5、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6、质量标准:合格;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6.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起至投标截止;
6.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本公告第6.1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4月08日00时00分至2020年04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3.方式:详见公告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4月08日至2020年04月14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清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邮政大厦6楼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开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6*****777
发布人:张文静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具车 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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