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请法律中介机构进行一般风险代理招标公告
拟聘请法律中介机构进行一般风险代理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讼项目拟聘请法律中介机构进行一般风险代理。对应基础资产为“购长城民星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对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财务性投资项目”,项目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我分公司出资7992万元,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万元,认购北京长城民星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基础资产项目出资形式为:北京长城民星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星基金)以委托贷款形式,通过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向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亿城)发放委托贷款。截止2018年7月10日,债权剩余本金6100万元,利息23,414,885.72元,债权合计84,414,885.72元。案件诉讼执行情况:
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书;
2、2019年6月12日执行立案,案件经两级法院指定,由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具体执行。
上述诉讼项目代理目标为6100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提供一般风险代理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案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书。目前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并于2019年6月12日执行立案,案件经两级法院指定,由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具体执行。目前,已完成抵押资产查封,案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虽然案件未在代理期限内完成,但案件已胜诉,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正处于项目诉讼执行关键时期,有必要委托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进行一般风险代理,对我公司的下步执行比较有利。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指定法律中介机构: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655中东财富中心1213号
五、公示期限:2020年4月7日-4月13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13-15层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emailprotected]。
联系人:王中志
联系电话: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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