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抓斗起重机(标包1)招标公告

垃圾抓斗起重机(标包1)招标公告



垃圾抓斗起重机(标包1)招标公告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采购代理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抓斗起重机(标包1)
二、项目编号:****************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
五、代理机构:采购代理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所属项目名称: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盐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东光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量54.75万吨,建设规模为2条750t/d焚烧线。配套2台π型余热锅炉,配套1台35MW高转速凝汽式汽轮机组,年额定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盐山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9.2万吨,建设一条垃圾焚烧生产线安装一台18MW凝汽式汽轮机(配18MW发电机)。设备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h。鹤岗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配置 1 台 700 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 1 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2MW汽轮发电机组、湿接系统,全年处理入厂垃圾 25.55 万吨。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垃圾抓斗起重机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包括各项目垃圾抓斗起重机系统主辅设备的成套供应,并负责安装、调试、报验、取证工作,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半月内具备供货条件,施工现场具备条件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各项目所在地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1.7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8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2.2.2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2.2.3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设备的生产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2.2.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17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开标通知
(三)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数字证书(CA)到现场参加开标,或在线参加开标会议,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远程解密和远程签章完成开标。
十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1) 保证金收款账户: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2)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3) 保证金账号: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密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0
十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代理机构:采购代理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张广
电话:电话:155*****200
邮箱: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抓斗起重机 垃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采购代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