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站汽车维修保养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镇江站汽车维修保养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各相关专业公司:
因工作需要,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站决定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站计有9辆公务用车,中标供应商需完成招标方车辆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一级维护和小修。
合作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的相关规定;
A.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C.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d.经营场所位于镇江市市区区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20年4月9日13:30至4月13日15:00(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站。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52*****968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汽车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站
二〇二〇年四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如果投标书中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3.合格的投标人资格需满足投标邀请公告中“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文件内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无效响应,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上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项目需求说明、合同条款(格式)、评分办法、投标文件(格式)五部分构成。
5.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5.3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以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4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补充、修改文件等的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人对投标人由于理解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的误差而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失误概不负责。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以投标答疑的方式予以解答,并将答疑文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8.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函
9.2报价一览表
9.2资格证明文件
9.3商务文件
9.4技术文件
10.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本须知第9条中规定顺序和第六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报价应考虑项目包含的相关所有费用(含税,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唯一,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11.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1.4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
12.3串谋投标;
12.4企图以明示或暗示或其他场外私自行为接触、沟通、贿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其他人员,可能获取评标有利地位的行为。
12.5经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成份的情况。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
13.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副本可打印或为正本的复印件。
14.3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14.5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5.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
15.3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5.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5.1款、第15.2款和第15.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投标截止期和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16.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6.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及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6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16.7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6.8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17.开标
17.1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应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
17.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8.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18.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从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8.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8.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9.资格审查
19.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是否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作出确认。
19.2审查将根据招标文件本须知第3条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19.3若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必要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20.1.1未经投标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的;
20.1.2投标书涂改,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投标文件签字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20.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20.1.4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中标入围后,这些澄清说明与答复将做为合同组成部分。
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2.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须知第20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当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满足3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投标。投标否决后,招标人另行安排招标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选用其他采购方式。
22.2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
22.3评标结果将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招标人没有解释落标原因的义务。
23.合同授予标准
23.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3.2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24.中标通知书
24.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4.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5.合同的签署
2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原则应建立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基础之上,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签订合作协议书(或补充协议)及条款应以本标书第四章的合同格式为基础,实质性内容不做变动。
中标人投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承诺文件、声明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经招标人发现其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成份,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或中标要求,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中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服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5.4如遇中标人违约,可确定得分排名在中标人之后未入围第一顺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站计9辆公务用车,中标服务商需完成采购方车辆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一级维护和小修。
车辆主要型号:本田雅阁、大众帕萨特、别克GL8、福特全顺、华晨金杯、依维柯等。
二、服务内容
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汽车轮胎更换、汽车装潢等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
三、服务要求
★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期或其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方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应为送修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在中标服务的辖区范围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维修厂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应对送修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6、为送修方定期保养的车辆进行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协助招标人做好对送修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8、镇江市内免费拖车施救,过路过桥费、燃油费全免。
★9、承诺如中标后不将维修业务转包至非中标单位,不替非定点单位代开具定点维修车辆范围的车辆维修发票。
★10、服务期间提供《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或最新版),便于送修方对价格的直接查询、核对。另也要将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与结算有关的制度告知送修人。
★11、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维修企业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2、如非中标人服务区域的招标人车辆需到投标人处维修,应按照本次招标承诺和报价(最高限价)提供服务。
★13、须承诺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经营场所变更,应于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报招标人,经招标人确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低于投标时的规模,地点在中标服务范围方内,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4、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免费及优惠服务。
注:以上各条须进行逐条响应或表述,加★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质量要求
1、提供维修服务时,应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或最新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或最新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或最新规定)、《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汽车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4、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配件质量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三包”。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供应商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五、维修及结算程序
(一)送修手续
1、送修方送修车辆时必须填写“汽车定点维修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详细记录车辆故障,故障现象及相关的情况,作为修理时的依据;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对于维修过的车辆随时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供应商对送修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送修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
3、车辆维修竣工,免费清洗车辆。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送修方提供汽车维修竣工出厂验收单、更换零件清单、修理工时单,实行车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二)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供应商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制“车辆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随车给送修方。
2、送修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 “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供应商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供应商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申请单”、“结算清单”联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给送修方。
4、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三)维修费用核算
1、供应商应按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所确定工时定额标准及不高于投标承诺的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计算维修费用。
2、维修总费用=(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价×(1+材料进销差价率)。
3、上述工时单价、材料进行差价率均为含税金额。其他税金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比例收取。
六、服务期限
1、合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止。
2、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第三章合同条款(格式)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
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汽车轮胎更换、汽车装潢等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不包含摩托车、新车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
三、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叁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汽车维修保养服务。
五、其他约定: 。
1、维修总费用=(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价×(1+材料进销差价率)。
2、每月月底前采购人支付上月实际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总费用给中标供应商,采购方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采购方单位为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维修的送修单、结算清单(工时费核算单、材料清单)等详细资料经采购人单位领导审批后申报支付(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有零部件的材料费、工时费按市场价核算,如有歧义以国家相关权威部门核定价为准)。
1、 甲方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甲方对经过维修的车辆,如发现维修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修,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 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4、 甲方应按时与乙方结算费用。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除汽车维修以外的要求。
八、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费用。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汽车维修以外的要求。
3、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4、乙方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被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
5、乙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甲方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6、乙方按服务承诺兑现各项服务措施。
九、不可抗力
1、 在执行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
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
十、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的各项服务承诺,进行检查、抽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按相关办法规定处理。
十二、纠纷解决办法
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通过由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本合同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于: 年月日
一、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
一 | 报价(20分) | |||
1 | 报价 | 20 | 价格分=工时单价得分+材料进销差价率得分。 工时单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工时单价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本项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它报价×10; 材料进销差价率(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材料进销差价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本项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它报价×10。 注:本投标维修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适用于本次招标汽车维修各工种及加工、检验、车辆急修,同时适用于国产、进口各类车型汽车的车辆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级、二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工时单价最高限价为20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最高限价为20%。 | |
二 | 企业经营情况及资质(8分) | |||
1 | 企业经营情况 | 3 | 考察投标人的经营情况(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评委专家可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横向比较,酌情分档给分,经营业绩在1800-2000万的得3分,经营业绩在1600万不满1800万的得2分,不满1600万的得1分)。 | |
2 | 企业资质荣誉 | 5 | 1、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证书,得3分。 2、投标人为“绿色汽修”创建试点示范企业的得1分。 3、投标人为“政府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的得1分。 | |
三 | 项目承接能力情况(19分) | |||
1 | 维修场所、环境 | 3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维修场所、环境情况,就其维修规模大小、是否有客户休息场所、是否配备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酌情分档给分,档差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能反映规模大小、功能分布、配套服务设施等的证明材料及图片)。 | |
2 | 设备投入 | 11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自购或融资租赁的设备状况,凡配有以下所列设备的,如:电控系统检测设备、电喷燃油系统清洗设备、发动机净化设备、含测量定位系统的车身校正设备、制动检测台、测滑试验台、四轮定位仪、四柱举升器、可测近光的前照灯检测仪、四或五组分废气分析仪、发动机检测仪、自动变速器检测清洗设备、悬架装置检测台、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等,有一种得0.5分;此项设备总分不得超过7分;另配有其它先进设备的(单价10万元及以上),有一种得1分,但全部设备总分不得超过11分,须提供设备购置或融资租赁发票及照片,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
3 | 以往业绩 | 5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履行类似项目合同能力的比较,服务对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每有1例得0.5分,最高5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
四 | 技术和服务方案(50分) | |||
1 | 维修方案 | 4 |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实施方案, 主要零配件的授权资料,货源渠道、维修车型匹配,维修车辆的接受、维修、竣工车辆交接等是否提供规范的流程、对各个环节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酌情分档给分,档差1分,最高得4分。 | |
2 | 维修人员技术力量 | 20 | 1、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具有汽车维修方面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的有一人得2分、工程师(或技师)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 2、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维修工种中(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等工种)具备高级技能(三级)的维修人员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16分。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能同时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9年10-12月),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其他管理人员 | 4 |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员证》检验人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结算员证》从业资格证的收费结算员,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能同时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9年10-12月),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4 | 服务承诺 | 5 |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且内容详实的得满分得5分;每有一条未响应的扣1分、每有一条承诺不完整或表述不清的,由评委酌情在0.5-1分之间扣分,扣完5分止。★标注的内容响应有负偏离的有可能会影响到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委根据负偏离的情况综合评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 |
5 | 质量承诺 | 9 | 按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内容,参考以下标准得分: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质保评价(3分) 达到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基准质量保证的(20000公里或100天),得1分;达不到基准质量保证的不得分;每超过基准50天(含50天)或每行驶里程超过10000公里(含10000公里),加1分,最多加2分。 2、二级维护质保评价(3分) 达到二级维护基准质量保证的(5000公里或30天),得1分;达不到基准质量保证的不得分;超过基准30天(含30天)或行驶里程超过5000公里(含5000公里),加2分。 3、一级维护和小修质保评价(3分) 达到一级维护和小修基准质量保证的(2000公里或10天),得1分;达不到基准质量保证的不得分;超过基准10天(含10天)或行驶里程超过2000公里(含2000公里),加2分。 | |
6 | 本地化服务 | 8 | 投标单位在所投标区域内具备室内不少于1500㎡、室外不少于2000㎡的经营场所(室内室外位于同一经营场所),房产为自有的得8分;房产为租赁的得4分;投标文件中自有的须附自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租赁的附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缴纳租费的证明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 |
五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3分) | |||
1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 | 3 | 投标文件胶装、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得1分。双面打印、具有正确的目录索引,便于评委审阅,得2分。 | |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镇江站汽车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招标
投标人: (盖章)
二○二○年四月日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注:按照第五章“评分办法”的项目顺序,逐项列出对应的“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本投标文件格式未全部包含投标文件应体现内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需要提供(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原件);
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投标响应文件”中。“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以不提供)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一览表(维修人员);
3、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一览表(其他管理人员);
4、供应商投入设备情况一览表;
5、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1、维修方案;
2、服务要求承诺:逐条响应或表述,加★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质量要求承诺;
4、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一、投标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站:
1、根据已收到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后,愿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通知、补充通知等相关内容,我方知道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每一项服务内容。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将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30天,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9、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邮政编码:
地址: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盖章):
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汽车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招标
项目 | 报价 |
工时单价 | 元/工时 |
材料进销差价率 | % |
注:1、项目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一次报定,投标人须对所要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单位除支付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内容包括维修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维修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本投标维修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适用于汽车维修各工种及加工、检验、车辆急修,同时适用于国产、进口各类车型汽车的车辆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级、二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材料进销差价率为材料进价与销售价格差价率,如材料进价为100元,材料进销差价率为10%,则材料销售价格为110元。工时单价最高限价为20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最高限价为20%。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3、“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不需装订,单独封装于信封内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另格式相同的“报价一览表”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具体填报要求及格式见P28、P29)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原件,具体填报要求及格式见P30);
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投标响应文件”中。“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以不提供)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
兹证明同志,性别,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单位全称: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该同志系我公司正式员工,为我方就镇江站汽车维修定点供应商招标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投标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2、法定代表人法人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三)
声明
我公司具备履行汽车维修定点供应商招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条件,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四、商务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一 | 公司基本信息 | ||||||||
1 | 公司名称 | ||||||||
2 | 注册资金 | 3 | 公司地址 | ||||||
4 | 从业人数 | 5 | 法定代表人 | ||||||
6 | 开户银行 | 7 | 帐号 | ||||||
8 | 项目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
二 | 2019年度财务状况 | ||||||||
1 | 营业收入(万): | 2 | 利润总额(万) | ||||||
3 | 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 | 4 |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 | ||||||
5 | 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 | 6 | 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 | ||||||
7 | 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 | 8 |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 | ||||||
三 | 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品牌、型号 | 购置年份 | 价格 | 数量 | 用途 | ||||
1 | |||||||||
2 | |||||||||
3 | |||||||||
… | |||||||||
四 | 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 证号 | 人员 类别 | 技术证书名称与级别 | 类似工作经验 及技术专长 | 是否缴纳 社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工作人员技术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列入上表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同时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9年10-12月),原件携带备查。
3、供应商投入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购置年份 | 价格 | 数量 | 用途 |
1 | ||||||
2 | ||||||
3 | ||||||
… |
注:1、按评分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及图片资料,否则不得分;
2、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4、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合同金额 (人民币) | 业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注:1、按评分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及图片资料,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2、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对照评分办法,格式自拟)
1、维修服务方案;
2、服务要求承诺:按招标文件P11“三、服务要求”逐条响应或表述,加★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质量要求承诺;
4、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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