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宣传片制作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宣传片制作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行业二恶英类和其他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和世界银行联合开发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活垃圾综合管理项目”。项目于2015年启动,项目计划于2021年3月31日结束。
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是提升公众意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项目的重要活动之一。目前项目主体活动已陆续完成,根据项目计划,FECO拟选聘一家咨询服务机构制作项目宣传片和科普宣传片。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对承担单位的资质(非个人资质)评定标准如下:
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实施机构应是独立的合法机构。如中国境内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宣传片设计制作的相关经验,包括宣传片、专题片、宣传册、展板设计制作等(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
(3)具备实施大纲内容所必需的高清拍摄设备、后期专业编辑设备等宣传片制作的专业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相关领域宣传类/科普类活动制作经验的优先。
(5)熟悉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行业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优先。
咨询可能联合其他公司以提升资质。但需要清晰地指出联合体是否是联合体或是总包/分包咨询形式的联合。在联合体形式的情况下,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应对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三处 胡健
电话:***-********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3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hu.jian@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财务处 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电话:***-********
接收传真:***-********
接收电子邮件:chen.lan@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4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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