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六号线受电弓碳滑板组成物资招标公告
2020年六号线受电弓碳滑板组成物资招标公告
采购总额(含税)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单台设备(含税)少于50万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比价。
1.比价内容: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就2020年六号线受电弓碳滑板组成物资采购项目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货物清单”;产品要求:详见清单。
2.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
(3)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或以上。若注册资金为外币,汇率则以开标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
(4)近三年具有1个与轨道相关企业,大型交通合作的类似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5)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参与报名供应商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并接受重庆轨道集团供应商送货和入库流程等相关规定管理。
(7)近期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记录。
(8)在本公告发布时,重庆轨道集团供应商考评为C、D级的供应商(期限内)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6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11∶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可见):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加盖公章)。
(3)合同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加盖公章),以下以下资料提供任意1项即可: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d.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服从重庆轨道供应商管理和入库流程等相关规定管理承诺、重庆地区专人负责供货承诺(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8)近期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9)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其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5.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期内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供货期为12个月,有效期为12个月,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
6.交货地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赖家桥基地、大堰基地、童家院子基地、大竹林基地。
7.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重新挂网比价。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8.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清单、备注、附件、图片等为必须响应内容;须填报产品品牌或厂家或产地;如有报价未响应或未填报,按报价无效处理。
9.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的比价方法: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
10.如有下列情况,将直接列入重庆轨道集团D级供应商:
(1)对涉及到重庆轨道运营服务、对外形象、重要安全项目等造成轨道集团利益受损的。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3)提供虚假发票,造成重庆轨道集团利益受损。
(4)与参与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串通,采用商业贿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正当竞争手段。
(5)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资料造假等)或者诋毁其它供应商的。
(6)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厂家或厂家代表互相串通、围标、垄断渠道等,人为导致比价丧失公平竞争性。
(7)签订合同后无任何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
(8)签订合同后无任何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达6个月及以上。
(9)中标供应商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的。
(10)采用非理性手段,制造不稳定因素,影响重庆轨道集团正常工作秩序。
11.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2.报名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中价资格。
13.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4.本项目中价候选人须在本项目中价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与业主联系有关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30天内未与业主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同时业主按照《运营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5.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6.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发布。
17.有关此次比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料格式见下文附件。
18.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管中心;
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 重庆轨道交通大竹林基地。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管中心;
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 重庆轨道交通大竹林基地。
19.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金童路童家院子轻轨基地
电 话:***-********
联 系 人:夏老师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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