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曾家河防洪堤建设监理第1次 招标公告

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曾家河防洪堤建设监理第1次 招标公告


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项目曾家河防洪堤建设项目监理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项目曾家河防洪堤建设项目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项目曾家河防洪堤建设项目监理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项目曾家河防洪堤建设项目监理
1.2、项目信息: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
1工程监理服务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项目曾家河防洪堤建设项目监理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ABO开发项目曾家河防洪堤建设项目监理1477450.67477450.67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详见?公告附件。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F********0066
3、项目预算:477450.67元。
最高限价:477450.67元。
4、供应商资质:
4.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⑴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⑵拟任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需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且最低配备为7人,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拟任监理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培训证;

⑶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⑷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备案登记证明;

⑸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4.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提交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4)及信用网站截图;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附社保查询网址、账户及密码。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此以上情况,请自行进行说明。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1月-3月。)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4.4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5.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04-14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点: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201室)。
6、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7、谈判文件获取:
7.1、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购买。
7.2 、获取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04-17 17:00(北京时间)。
7.3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201室)。
7.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04-20 10:00
8.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04-20 10:00
8.3、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201室)。
9、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04-09起至2020-04-14止。
10、其他:

资格审查资料需按公告附件要求提供(一式肆份,胶装成册)。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电   话:********221
地 址:宁乡大道168号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2020 年4 月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堤 开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