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深龙三医采【********-FW001】号
(2)项目名称:医疗纠纷调解服务
(3)采购数量:一项
(4)预算金额:10万元/年
2.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医疗纠纷管理服务业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0日。招标文件索取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因疫情原因,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到我办指定邮箱)。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4.开标时间:2020年4月21日14: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5.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八楼会议室
6.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院内采购报名表;(2)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④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其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
9.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招采办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女士、孙女士****-********
11.此公告同时公布:(1)区卫健局网站;(2)医院内公示栏
附: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内采购报名表
(注:每报名一个项目须提供一份报名资料)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4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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